金融租賃是指由承租人選定所需設備后,由租賃公司(出租人)負責購置,然后交付承租人使用,承租人按租約定期交納租金。金融租賃合同通常規定任何一方不能中途毀約,租賃期滿后,租賃設備可以由承租人選擇退租、續租或將產權轉移給承租人。金融租賃方式大多用于大型成套設備的租賃。
回租租賃,也稱售出租賃,企業把持有的設備出售給租賃公司,同時簽訂租約,租回原設備使用,這是由于設備所有者既想獲得周轉資金另行投資,又想繼續使用原有設備,而采用的特殊的租賃方式。